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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2008/1/16

由上一篇想到的

看到这篇的时候,刚好是那么一个闷热的下午,在汤加出差的第十三天,空调也坏了。
几个月里让很多问题渐渐明朗,尽管在这之前我总会有意无意地去从别人地方问答案,后来也觉得什么事也没有必要这么勉强。
独来独往惯了,也就更难忍受被人强迫地去做什么,在外面可以累了就睡,饿了就吃,尽管经常一睡不醒,或是打开冰箱空空如也。
我想我会习惯并向往过上那种生活,深居简出,在门口种一颗很高的树,让那些枝丫刚好垂在我的床前,春华秋实,一切都在心里看得清楚,时间的车轮也碾得踏实。
快两年了,让我渐渐远离了很多曾经留在生命中的东西,有些像挂在不远处的彩灯,有些像在机翼上结晶的冰末。出差的时候,一个不大的包就可以塞足所有想带的东西,不用为了超重被人白眼而耿耿于怀。每一次起飞时,只需要望一眼窗外,记住当时的季节就可以安静地拉上床睡觉。毕竟我不在乎天气,天气往往会给心情造成不必要的矫正效果。
我走过的城市不多,尝过的美味也很少,我天生味觉细胞不发达,没什么菜能让我特别留恋。我也不知道既然上帝是公平的,那些在味觉上缺少的天赋究竟补到了哪里去。只是在现实里,我觉得能吃饱饭,吃自己不讨厌的菜,用干净的餐具,就已经是不错的事了。很遗憾在汤加的这几星期却做不到,非油即腻、非鱼即肉而且一天只能吃两顿的当地习惯让我痛苦不堪。而人只有在真正经历痛苦时,才会用很安静地态度去面对。
每一部描述这个城市的美好的纪录片都会用到拉快的镜头,日升月沉朝夕变化都浓缩在了几秒钟里,没有人会去想把画面定格下来,用一辈子去面对它,还会不会觉得新鲜。这种怀疑困扰了我很久,让我甚至无从选择未来的合适居所。其实在回忆里,很多城市都有自己的味道,没有刻意雕饰地浑然天成,静默淡定。一天,或是一年,对它的意义似乎都是一样的,这一点和速成的深圳有太大的区别。就像年少的我看《美丽心灵》时,觉得那样的普林斯顿是自己真正渴望的,感觉在那样的地方做学问到死都不无道理。
起初的时候,觉得杭州也是这样的,这样让人觉得就算深夜迷失街头也会觉得温暖,而不是红砖绿堆砌起来的。有很多很好吃的江南菜,清淡爽口,有不变的糖葫芦小摊和棉花糖店,有静水流深的西湖,有黄昏时影子斜长的雷峰塔,有不变的金黄落叶和林间鸟鸣,有我曾经站过的钱江堤岸。记忆堆起来的那个城市就一直留在了记忆里,不敢随便破坏。去年回去杭州的时候也不愿再多停留,是有些害怕。
至于上海,就算过往无数,也如云烟一般,怎么都是那样无味。幸好它的机场还建在离市区不近的地方,除了坐磁悬浮外,总有足够的时间提醒自己又要进入中国物欲横流的心脏了。说真的,就算呆在成都、西安或是厦门,都好过上海百倍。
还好,我对自己的家乡还是留了那么些眷恋,闭上眼睛又会看到每天上学的单车道上,早上的阳光洒过树阴,小贩的叫卖,鲜肉馄饨的飘香,让我觉得这就是小城的美好,似乎一切井然有序而又与世无争。
我也知道自己是不会回去的,亦不想破坏那些美感,这道理放在人身上也是一样,可能爱过了,就只有怀念了,再走近或是远离都没有意义。
人心有时候就是这样,不像飞机飞上多少云层都还会降落原点。
数数归鸟,看看晚霞,一个抱枕,两个身影。可能就这样相濡以沫地老去了。
小时候听王菲唱红豆只觉得好听,后来才慢慢觉得有没有尽头都在于自己,你相信有,它便是了。

[转载]我思念的城市永远是黄昏

文:叶三
(十一月底,心境甚差。偶翻胡缠老师博客,见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图文,不觉戚戚。撰千把字臭文如下,向胡老致敬。)
曾经我住过一些城市。北京,墨尔本。总把故乡认他乡。已经过了无需仔细辨认便能紧紧拥抱的年纪,花在互相端详上的时间比温存多得多。渐渐,我对一座城市的认同已经降低到最世俗的标准,那就是:走出机场,能够不假思索对出租车司机道出要去的地方。
一生已经过去一半(“而且是比较好的那一半”),我是这样的倦于寻找。我总想生活在这样的地方:换季,到熟悉的店里便有熟悉的脸迎上来,告诉我流行什么颜色;头发长了,我坐下,不用描述,就有人知道该把它剪掉多少;有最好的酒的地方,总是有最好的酒;有最香的红烧肉的地方,总是有最香的红烧肉;卖地道冰淇凌的店铺,冬天也不关;种类最全的书店除了进新书新盘,连柜台分布都不要改;秋日离开的候鸟春季再来,还在同一棵树上做窝;雨季开始和结束在每年的同一天;每个清晨电台都放同一个曲目;每个周末与同一帮朋友去同一个酒馆,坐在同一张桌边;还有,油价不涨,河水不干,骊歌悠扬,日落依然。
我可以一直这样列下去,直到成为童话——基本是奢求。一切都在毫无规律可循地变幻,缓慢或迅速。风高夜偶尔还糊涂,不知想起谁好,何况其他。只能满足于一些可疑的,很可能出于臆造的灵犀,比如我在十二楼点烟,对面阳台上打火机也一闪,似为呼应;或者打开存了三千首歌的IPOD,随机播放,时刻准备着听到令人发指的组合。
决定了。找个城市,四十岁以后,过卡夫卡式生活。把接触的人减少到最少,除了血亲,密友不超过三个,一月一见,一见一夜,一夜抽一个月的烟,蛋一个月的逼。将内心以外的活动缩小到最小,读书,写字,看电影,听音乐,除了新书新CD新光盘,不再接触任何新事物,喝2000年以前的红酒,思念二十九岁之前爱过的人。
这个城市将在哪里,我毫无头绪。现在看来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在三十九岁的最后一天死了。
曾经我也到过一些城市。新加坡的黑胡椒螃蟹,新鲜的椰子和榴莲,我叫不出来的热带水果种种;成都,烤韭菜,涮鹅肠,豆花火锅;大理,干巴菌,烤茄子,洱海鱼;昆明,汽锅鸡,过桥米线...而吃,我不过一天一顿,一顿二两——通常这一顿不吃也无妨。睡,每夜至多六小时,在哪里的晨曦里醒来都一样,在谁的身边醒来都一样——才醒即困。这种累与疲劳无关,除了一眠不起什么也治不好。
曾经我还见过一些城市。字里歌里,屏幕后。中国北方的,天空中的,旧约遗忘的,卡尔维诺记住的。“认识的人越多,我越爱我的狗。”见过的城市越多,我越爱我的床。
浮光掠影,或者微火浓汤;所有的城市不过只是栖息之所,但在那之外,似乎也并没有更好的地方可去。正如这一生苦长,但无论想做什么,似乎却又太短。人与人,人与城市,哪有什么缘分!不过一些千篇一律的,乍起而緩消的爱念,牵绊成殇,那城市,那季节,那一粥一饭都有了情了,自虐互虐。
站在雨里的一隅我呼吸,看着雨下来,烟升高,一张春花灿烂的照片还未褪色。海浪涌着,一座无人的心城睡着;海边的旋转木马转着,孩子们已经走失,长大,变老,再也不会回来。全世界的雨同时下在全世界所有的城里。谁还记得六月天,一切都还年轻的时候,在最最柔软的某个境地,曾有过无限接近的那一瞬间。而现在,我怀念的城市早已经空虚,我思念的城市永远是黄昏。
Melbourne. 2007. November Rain.
2008/1/14

一个问题

包括自己在内的年轻人多半都有一个毛病,会不自觉地去表达并沉浸于一些看似颓废、忧郁、辛苦等诸多负面情绪,没有缘由、任性且固执,甚至把他们小资化。其罪过可能胜过标榜奢华和崇尚无知。
弗洛伊德的唯性论指出人们天生都具有施虐和受虐的倾向,存在潜意识内,而上述表象在我看来是这个结论的变种。人们往往会沉醉于某些痛苦而不得知,并用似轻非重的诡异方式隐晦表达出来。

关于杨帆门和萧瀚辞职经过

除去是个正常人都会有的义愤填膺外,最不能让我接受的还是萧瀚提到的“在社会上获得的合乎国情的质疑和批评”,国民普遍奴性未脱的事实让人心痛之极!!
 
 
2008/1/11

FF9汉化

历时29个月,终于完成,对于我这种外文不好的人是个莫大的福音。
2008/1/9

又是电影

在汤加心情郁闷就看了几部片子,《投名状》、《色戒》、《爱情呼叫转移》、《I am legend》和《出埃及记》。
前三部不太想评论,尤其是第三部,相当快餐,说起老戏骨葛优,以前的很多画面都看得出那是个经历过沧桑的戏子,把真情压在心底,最后和眼泪一起迸发。
第四部的可取之处在于简单的情节构架下烘托出的气氛,相比那谁谁拍的《世界大战》要好得多。
喜欢Will Smith是看了《当幸福来敲门》以后,我比较习惯那样的眼神,深邃而不华丽,坚定而不呆板。
不过相比之下,这个题材拍个连续剧会比较好一点,尽管会透支制片方的预算,但两个小时不到就匆匆收了尾,会使人感觉有些唐突。《人类之子》似乎也是如此,但这两部都是相对还凑合的,也是这几年科幻片的大致方向,毕竟人们终于开始放弃《后天》和《未来水世界》这样的类似题材。
人们总是拍着种种的世界末日来试图警醒自己,但可能在走出影院的时候脑中留下的只有强烈的视觉冲击而不是沉思未来的可能。在如此冰冷的世界里,哪怕正午的阳光再多温暖,也鲜有人走上街头,走到南街海港。
只是看到了在人类最后的日子里,所有繁华都不可避免地开始荒芜,这种力量无可阻挡。
我想如果最后结局还是那么凄惨的话,可能会更有说服力,但别忘了这是好莱坞式的商业片,所以必须有救世主,搞不好他还非得意外壮烈一次。
这里要说的是最后一部。
看的时候只觉得光线很暗,是一部晦涩之作,但感觉却异常地好。
和《伊莎贝拉》有着相似的悠悠钢琴声,自始至终流淌着,彭浩翔似乎也希望把观者拉入自己的意识流里,起码在一个主题的音符里,就算事件再多,细节再碎,都可以被自己合理解释。如果没记错,《21克》也是这样的。
镜头分寸也把握得很好,表现在丝毫不让你感觉到这是他特地呈现给你的内容,当然里面也有太多在空间和景物上特意设计以暗示情节的地方,很耐人寻味。
我有时候就会觉得,属于我的电影就应该是不吵不闹的慢拍子,像杯鸡尾酒,最美妙的感受潜藏在杯底,慢慢呈现。而这几年国内的哪部大片不闹得人心烦?
我很惭愧至今没读过圣经,尽管我知道这题目是出自《旧约》里的重要一卷,讲述了希伯来人同古代阿拉伯人之间的矛盾起源。
里面的镜头转换很多时候也揭示了人物性格和周遭环境的映射,不少人用了荒谬来形容这部片子,却不知这些怪诞而并不那么格格不入的设计原自剧本本身的智慧。
蒙太奇语言和视觉叙事也运用恰当,尤其是回过来说詹妻曾经杀人的培训与实践过程那段。所有表达都浸没在流水般的琴声里,色彩如暗黄的老照片。
其实里面美女不少,但后来发现刘心悠不那么耐看,后半段温碧霞的很多细节却是很棒,女人演戏时的动作往往没有男人来得大,所以神态就能决定水准。
很多时候看完好片,可能会忘了什么,但起码我会觉得电影本该就是那么纯粹。
 
PS: 后来在CiniWiki上找到了他自己对这两部电影的评价,贴上来。
 
伊莎贝拉
电影之美,在于能呈现尘世间些微变化,既窥事物多面性之余,亦领人游走于仲夏迷宫。拈花碎步,偶然无去路,原来只是故意游戏一场。
人生中做过憾事不少。每次回想,都但愿当初能坚定点,成熟点。只是修补机会一旦来临,我们又可为此牺牲多少。
而人生中的错误所带来的结果,有时竟可宿命地修正了人生中的另一个错误。
喜欢澳门的细致,建筑如是,食物亦然。更教人心动的,是在糜烂俗世窄巷一转,却又豁然一片纯情天地。而且在那里,我们找到跟香港很不一样的云。
伊莎贝拉这名字的意思,就是人们对上帝的承诺,但同时亦可算是至目前而言,一种最贴近我心中欲呈现的电影形态。因为对我来说,《伊莎贝拉》不只是一部电影,而是对往昔美好时光的一阙讴歌。
 
出埃及记
初中时在报上读过一则短文,说有研究认为,全世界女性其实都在慢性杀害男人。此报导令我对异性产生了莫名恐惧,有一段时间,我对此深信不疑,甚至开始暗中搜集女同学去洗手间之数据。她们总是非必要地结伴同行,在洗手间内所花的时间也较男性要久,她们在里头谈什么?为什么从洗手间出来,总是容光焕发?只因补上化妆品?还是已计划了让人亢奋的阴谋?这想法一直盘踞脑内挥之不去。最后令我执笔开始写这故事。
弗里德里希•托贝格说得对,我们每个人都深信自己肩负着义务,要在世上作一件最重要的事。但我们也清楚了解,其实这种义务很少能够被履行。毕竟没有几个人是摩西,但在出埃及的人潮中,却又有着不少自以为是在做领路的以色列人。
在快要开拍时,正遇上香港特别行政区首长推出争取连任的竞选口号:「我要做好呢份工!」我觉得这口号也很切合片中主角心境。因为这片同时亦是关于一名仕途主义者诞生的故事。我们在谴责仕途主义者的同时,必须扪心自问,当个人跟庞大体制有所冲突时,试问有多少人愿意殉道?普度众生太沉重,做控制能力范围内的份内事,看似消极官僚犬儒,却又未尝不是千帆过尽的大彻大悟。
2008/1/7

惨痛教训

关于本本进水专题。
上次在密克和这次在汤加都遇到了,上次是咖啡,这次是泡面。
因为这次只带了一台,更让人绝望。
 
这里要提到的经验是:
1.只要不小心进到水,无论你在干什么,立刻拔电源,按开关强行关机,并将本本倒置。
2.拔除电池,拔除CD-Rom,总之把能拔得都拔出来。
3.用干毛巾把表面的水擦掉,注意,继续倒置
4.在下面架好,持续烘干3小时以上
这些过程中千万不要侥幸去开机。
等你觉得已经可以为可能发生的惨痛后果赌上一把的时候再去开。
 
另外,通常进水的严重程度会按以下等级:
1.没事
2.键盘失灵
3.滑动区和小红帽及鼠标失灵
4.开机错误
5.根本无法开机
依进水程度不同而定。
 
最后,我自己的建议是水杯和本本永远有异性相吸的可能,所以为了安全,还是将他们隔开1米以上或置于不同高度为好。